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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技巧和诉讼经验在离婚案件中的应用

作者:谢保平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3-12-28 06:50 浏览量:686

律师的诉讼技巧和诉讼经验在离婚案件中的应用

------记本律师的一次成功离婚案例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夫妻一方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原告又没有明确的证据材料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证据,比如严重的家庭暴力、重婚、同居、赌博等恶习,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是律师可以运用诉讼技巧和诉讼经验,帮助当事人达到离婚的目的。本律师最近就运用诉讼技巧和诉讼经验成功代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帮助当事人达到离婚的目的。

原告和被告刚刚结婚不久,就因为生育观念和生活习惯等问题发生纠纷。原告想生孩子,被告不想生孩子。这个事情原告和被告在结婚前是协商好的,被告同意婚后生孩子,原告才同意和他结婚的。被告出尔反尔,原告十分失望。在生活上,被告收入比原告高,生怕自己吃亏,被告主张和原告AA制,被告对家里生活方式也比较小气,开个灯都需要纠结好久。原告与被告协商,希望可以协议离婚。原告愿意放弃家电、家具、存款、股票等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只保留被告给原告购买的首饰(从法律上说原告的要求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原告也给被告购买了首饰,但是被告不同意,要求原告返还所有的首饰才同意离婚。协商不成,原告只有向法院起诉。

原告起诉后法院组织调解,被告不同意离婚,认为彼此之间还有感情,希望可以继续过下去(其实被告的真实目的是想通过拖延时间的方式,逼迫原告在房产分割方面做出让步,这点伎俩本律师早就识破)。负责调解的法官也说如果想及早离婚就答应对方的条件,否则第一次可能会不判决离婚,第二次要再过六个月才能起诉,等到离婚估计要两年后了。原告听了法官的话后,信心有点动摇,本律师告诉原告不要害怕,本律师会通过诉讼的技巧和诉讼经验帮助原告实现诉求。

法官组织调解后不久就是中国的情人节---七夕。本律师建议原告注意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如果被告对原告有感情,肯定会有所表示的。情人节那天,被告既没有给原告电话,也没有约原告出来吃饭。本律师让原告仔细记录了这一事件的全部过程。随后不久又到了中国的传统佳节-----中秋节。如果被告对原告真如他说对原告有感情,想和原告好好过日子,被告不仅要去原告家里送礼,而且还要将原告接回家吃团圆饭,被告不仅这两样一样没有做,而且原告发现被告中秋节当天在和其他人约会,本律师也让原告详详细细的记录下了整个事件的过程。

被告不同意与原告离婚的真实目的,是想通过拖延时间的手段,来逼迫原告在财产分割上做出让步。为了揭穿被告的真实面目,本律师使用了一个诉讼技巧。让原告给被告电话,并做好录音。在电话里原告假装同意被告的财产要求,抽时间和被告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被告对原告有感情,被告不会同意原告的离婚要求,也不会同意原告的财产分割方案,如果被告同意原告的财产分割方案,那么证明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目的是因为财产没有达到他的要求,不是他声称的对原告还有感情,此招可谓一举两得。后来原告照着本律师的指示去做了,并做好了录音。被告当时还将这事告诉了他的律师,他律师给本人联系商谈办手续的具体时间,本人假装不知道此事,还煞有介事的说要找原告核实下。

这些证据准备好,就等法院通知开庭。接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后,本律师又将案卷的证据材料梳理了一遍,担心有纰漏之处。在法庭上,将收集的证据材料,一一向法庭出示。当本律师代理原告出示完证据材料后,法官问被告一直说对原告有感情,要好好过日子,有什么表示没有,中秋节有啥表示?被告一时语塞。在庭审过程中,原告为了协商时自己有退让的余地,故意提高了自己的诉求,要求分割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的真实底线只要不返还首饰就可以答应。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准备开始辩论的时候,本律师发现法官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审理清楚,没有仔细核实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以及分割方案,根据多年的诉讼经验,此案事实没有审理清楚,法官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发现这情况后,及时向法官表示原告愿意放弃对其他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诉求。

后来法院认为原告和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原告和被告离婚,特别强调一点,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提到关于原告放弃夫妻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诉求是为了简化矛盾、解决纠纷。

这个案例是对律师的诉讼技巧和诉讼经验在离婚案件中的作用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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